有关于某学校电子产品管理办法以及对其的思考
简要介绍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出台 2026 修订版电子产品管理规定, 从携带入校、教学时段使用、考场管控、作息规范到违规处分、班级考评联动均作出严格约束, 以强制管控、代管惩戒的方式限制学生日常电子产品使用。
该办法初衷为规整校风学风、维护教学秩序、规范学生作息行为, 但从时代发展规律、马列主义生产力与教育发展视角审视, 此类单纯限制性管理模式存在明显局限性, 仅能表层约束行为, 无法从根源解决电子产品合理使用、适配专业学习与社会发展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治标不治本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 AI 迅猛发展, 我们需要同提升生产力的工具有更多的接触, 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我们也需要更多的途径来了解时事、了解科技发展的动态, 以保持竞争力, 而不是通过"限制电子产品"这种简单粗暴而又落后的方式来维持秩序。
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 而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电子产品、智能设备、AI 工具本质上正是新时代先进的生产工具与学习工具。作为信息技术职业院校的学生, 本应主动掌握这类生产力工具, 契合专业培养目标与社会产业需求。
马克思指出:"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教育的本质应当是解放人的能力、培养适配时代的劳动者, 而非通过刻板规则束缚学生认知视野与实践能力。
学校一味采取一刀切式禁止、强制代管、连带处分的管控方式, 只着眼于表面纪律秩序, 回避了引导学生自律使用、学以致用的教育责任。这种管理模式割裂了校园学习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联系, 既违背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初衷, 也压抑了学生主动接触科技、提升综合素养的成长空间。只能暂时压制违规行为, 无法从思想认知、行为习惯上根本解决电子产品合理使用问题, 终究流于治标不治本。
后果
一、违背生产力发展规律
从马列主义生产力理论来看, 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电子产品、AI工具作为新时代先进的生产工具与学习工具, 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载体。
强硬执行全面限制政策, 本质上是人为割裂学生与先进生产工具的联系, 违背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与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发展的核心使命相悖。作为信息技术类职业院校, 学生本应主动接触、熟练掌握这类生产工具, 而强硬管控会压抑学生运用科技工具提升专业能力的积极性, 导致学生与行业发展、社会需求脱节, 难以成长为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劳动者, 最终违背"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经典教育原理。
二、阻碍人的全面发展
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来看, 教育的本质是解放人的能力、培育全面发展的个体。而强硬执行该规则, 本质上是用刻板的行政手段束缚学生的认知视野与实践能力, 陷入"重管控、轻育人"的误区。
这种强硬管理模式会催生学生的抵触情绪, 引发"控制—逆反"的恶性循环。部分学生可能会像社会现实中出现的那样, 通过购买"藏手机神器"等方式逃避监管, 不仅违背规则初衷, 还可能滋生投机取巧、不诚信的行为习惯, 与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背道而驰。
同时, 强硬执行过程中过度依赖代管、处分等强制手段, 将学生违规行为与班级评优、教师绩效过度捆绑, 会加剧校园管理的功利化倾向。如同部分职业院校过度追求竞赛成绩而忽视学生全面发展一样, 让管理沦为"追求静默的整齐"的形式主义, 忽视学生的个体需求与成长规律, 不利于学生自律意识的培养, 反而可能养成被动型人格, 压抑其创新能力与自主发展能力。
三、脱离社会现实需求
结合社会现实来看, 当前AI技术迅猛发展, 信息获取、专业学习、社会沟通已离不开电子产品。强硬执行全面限制政策, 会让学生脱离当下科技发展潮流与社会生活实际, 难以通过多元渠道了解时事动态、行业前沿, 逐渐丧失竞争力。
此外, 强硬执行规则还可能加剧家校矛盾。部分家长因学生正常的通讯、学习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而对学校管理产生不满, 削弱家校协同育人的合力。同时, 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还可能引发社会对职业教育管理理念滞后的质疑, 影响学校的办学形象。
最终, 该政策既无法从根源上解决电子产品滥用问题, 还会阻碍学生全面发展、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与马列主义教育观、社会发展规律形成鲜明背离。
我们应该怎么做
摒弃单纯禁令式管理, 转向疏导教育、规范引导、学以致用的核心思路。
第一, 将电子产品纳入教学体系。遵循"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经典教育原理, 课堂、实训室不应一味禁用, 而是划定合理使用场景。允许学生利用电子设备查阅专业资料、操作学习软件、了解行业 AI 技术动态, 让电子产品成为辅助专业学习、提升职业技能的工具。
第二, 强化思想引导与自律教育。弱化惩戒代管的强制管控手段, 通过主题班会、思政课堂解读科技发展趋势, 让学生认清电子产品作为生产力工具的价值, 分清娱乐消遣与学习提升的使用边界, 自觉规避课堂沉迷、作息熬夜等不良行为。
第三, 完善柔性化管理规则。实行分时段、分场景差异化管理:严格管控考场等严肃场景的违规使用, 保障考试公平;规范教学时段娱乐化使用行为;放宽课余、周末合法合理使用权限, 不搞一刀切式禁止。同时摒弃将违规行为与班级评优、教师绩效过度捆绑的功利化管理方式, 回归立德树人的教育本质。
第四, 搭建家校协同引导机制。不再单纯依赖代管、通报、处分等强制手段, 联合家长共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电子设备使用观, 培养自我约束能力, 实现从"被动管控"到"主动自律"的转变。
结论
综上所述, 学校电子产品管理办法以规整校园秩序为出发点, 具备一定的现实管理意义。但从马列主义生产力理论、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以及职业教育本质来看, 单纯限制、强制惩戒的管控模式违背了生产力发展规律, 也背离了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根本宗旨。
马克思强调:"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自由的追求与实现"。真正有效的校园管理, 不应以束缚学生接触先进生产工具、封闭认知视野为代价。
信息技术职业院校更应顺应科技与产业发展潮流, 放弃简单粗暴的禁令式管理, 以疏导代替禁锢、以引导代替惩戒、以学以致用代替片面约束。让电子产品回归新时代生产工具、学习工具的本质属性, 既维护正常教学与作息秩序, 又助力学生掌握前沿科技能力、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真正契合职业教育育人初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时代要求。
来源
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电子产品管理规定(2026修订版)
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 净化校园育人环境,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根据学校管理需要,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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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不赞成学生携带手机等贵重电子产品回校。严禁学生在教学时段使用手机或娱乐性的电子产品, 任课教师教学需要使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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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教室与实训室配置手机箱(袋), 学生进入教学区域, 应自觉将电子产品调至静音, 放至手机箱(袋), 转移教学场所时方可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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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试室, 一经发现, 无论开机与否, 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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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学生要妥善保管电子产品, 而且只能在课后使用, 使用时不得影响他人;晚上10:30分后是熄灯入睡时间, 禁止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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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学生违反电子产品使用管理办法, 学校采取批评教育、向家长通报反馈、暂收代管、取消住宿资格、校纪处分等方式来予以处置。具体条款如下:
- 学生违反规定, 一经发现, 相关老师现场规诫, 批评教育, 屡教不改者, 将其电子产品交由班主任(或学生科)登记代管, 班主任或学生科在二个工作日内向家长反馈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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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代管电子产品的学生, 须写检讨交班主任, 班主任需要在班级中进行集体教育, 手机可当天归还。
第二次被代管, 由学生科暂时保管一周, 学生领取《电子产品暂收代管单》, 写检讨交家长签写意见、班主任签写意见后, 交学生科存档。班主任需要在班级中进行集体教育。一周后, 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持《电子产品暂收代管单》领回手机。
第三次被代管, 由学生科暂时保管一个月, 学生领取《电子产品暂收代管单》, 写检讨交家长签写意见、班主任签写意见后, 交学生科存档, 并视学生的认错态度, 依校规给予相应的处分。班主任需要在班级中进行集体教育。一个月后, 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持《电子产品暂收代管单》领回手机。
- 对违反本规定但拒交出电子产品, 或因暂收代管而顶撞教师者, 视情节轻重除按以上条款执行, 还可给予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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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暂收代管是指依照本办法处置条款, 暂时把学生手机等电子产品代为保管的一种处置措施, 学校将本管理规定通告家长, 取得家长的同意, 配合学校执行本管理办法。实施暂收代管由学校开具《电子产品暂收代管单》, 学生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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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子产品的行为, 列入学校学生管理、班级管理的常规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将与文明班评选挂钩, 也作为班主任工作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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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均以本规定为准。